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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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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360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06-26 14: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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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9610400741274551Y/2025-00022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类别:A类

咸行审函202568

签发人:石卫阳

关于市政协九届次会议0360案的

答复函

尊敬的司惠霞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咸阳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关注与重视,您的提案深入剖析了当前外卖行业存在的问题,并从行政许可角度提出了极具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提升审批效能、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经我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而外卖是食品经营主体配送模式的其中一种,包括企业自主配送、堂食、外卖等,由企业自主选择向相应平台申请。食品经营主体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需要按照程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预包装食品备案等,作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单位,我们着眼于严把准入审核,具体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

在食品经营许可过程中,我们积极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办理、一证准营,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优化审批流程,对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最大限度压缩办证时限。缩减审批事项签发环节,结合远程踏堪系统,减少现场踏堪环节,让企业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在具体审批过程中,我们坚持优化服务,提前介入,帮办代办,在企业筹建之初,现场进行指导,协助企业查标准、找依据。资料填报过程中,一对一全程指导,努力做到能帮尽帮、能减尽减,使企业少走弯路,减少浪费,降底成本。 对窗口人员和审查人员进行制度的培训,确保每位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操作。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推动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市县两级在2024年全面开展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将食品经营许可、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办理事项集成为一件事,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入口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办理结果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秦务员APP等多端获取,各县市区开设线下工作专窗,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三、严把食品经营准入关口

在审批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陕西省食品经营连锁企业许可便利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类别、数量相适应的固定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的审批标准,在审批过程中依托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严把市场准入关,企业在用户端口提交相应的资料,审批人员通过业务系统受理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按程序进入现场核查阶段,现场核查合格后通过正式予以许可,审批环节全程可查、可追溯。

四、夯实现场核查工作力度

在现场核查阶段,审批人员根据商户申请的经营范围,对照《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食品销售)》进行逐项核查,重点对场所环境、功能区域布局、设备设施、操作流程、原料购进储存等方面共34项核查内容进行逐项把关,填写《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记录(食品销售)》,同时要求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食品安全制度并严格落实,做好餐具清洗消毒,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场核查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持续构建审管衔接机制

在审批结束后各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时将行政许可信息推送,基于行政许可信息共享推动审管联动工作的进一步有效衔接,实现工作协同。同时每季度与市场监管局就进一步推进审批与监管审管联动召开联席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及时有效沟通,为辖区食品经营企业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于监管部门反馈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我们依据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注销行政许可。

再次感谢您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完善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切实配合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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