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1、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市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市级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全市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 ,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绩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县市区统一战绩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委统战部部长,负责县市区统战部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绩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咸阳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9、负责开展全市统一战绩宣传工作。
10、完成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市委统战部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43.84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6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项目结余0.21万元。
2、支出总计343.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5.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85万元。
(2)项目支出138.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项统战工作任务的开展(其中:统战工作经费80万元,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及培训23.22万元,统战宣传经费15万元,民族宗教维稳20万元)。
(3)年末项目结余0.21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42万元,项目支出138.22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6万元,公务接待费3.9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3.73万元,较上年增长3.73万元,主要是上年度无出国出境任务,本年度安排随省政府出访。
2、我单位目前公车保有量2辆,1辆留用车辆,1辆公务平台租用车辆,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6万元。公务用车费较上年下降3.26万元,下降原因为公车减少,并严格按照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3、公务接待费3.92万元,较去年下降1.02万元,下降原因为接待批次及人员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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