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年工作事务,参与民生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青少年特点,提出每个时期全市青少年工作任务,制定全市团的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团的工作,交流基层团的工作情况,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调查青年的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并及时向市委和上级团组织报告,为市委和上级团组织制定青年工作方针、政策提供依据。
4、团结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引导青年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练就过硬本领,建功立业。
5、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和思想建设。对基层团的工作实施具体指导,整顿团组织,带好团的队伍,提高团员觉悟,健全组织生活,加强组织纪律,独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团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协助市委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教育培养、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6、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和实施。
7、关心青年利益,保护青年合法权益,为青年健康成长、学习进步、成就事业、建立幸福家庭提供服务。
8、负责市青联、市学联党务性工作和青年企业家协会工作,做好全市青年统战工作和各族各界青年的组织协调及全市青少年对外友好交流工作。
9、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负责市少工委日常工作,抓好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10、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市“希望工程”和保护母亲河行动的有关工作。
11、承办市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14人,实有14人。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三、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78.44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
2、支出决算17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9万元,项目支出69.85万元。
(二)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由于市级公车改革后,强化公务用车的管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58万元。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由于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14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