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咸阳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概况
1、主要职责:
(一)负责了解、掌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联系中省和外地驻咸单位、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的重大项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提供信息,当好参谋助手。
(二)负责召开各类协调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三)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就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报告,并通过新闻媒体披露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四)负责建立重大招商项目落地推进机制。
(五)负责制定市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方案,全面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六)承担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2、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单户录入1户,占单位总数的10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
(2)参照管理事业单位1个,编制5人,实有在编人数7人,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
(3)一级预算单位1户,比上年增加(减少)0户。
(4)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
二、咸阳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附表一)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二)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三)
三、咸阳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88.6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6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0.04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8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7.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万元。
(2)项目支出30.9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重大项目宣传推介费4.99万元,重大项目稽查费5万元,投资商接待费5万元,展会摊位和房屋租赁费5万元,重大项目前期经费11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4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4万元,项目支出30.99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万元,其中: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3.01万元,住房改革支出5.59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保养维修、购油料、停车费、高速公路管理费等。
2、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项目单位及投资商来咸考察、洽谈的费用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均比2014年度下降10%左右。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15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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