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能化办概况
1、市能化办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兴化化工基地、咸阳化工产业园等能源化工基地产业发战略,组织编制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规划实施。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全市能源化工基地开发建设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咸阳化工产业园产业开发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兴化化工基地的产业开发工作。
(三)、负责全市能源化工基地重大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的策划、论证、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项目的上报及实施工作。做好咸阳化工产业园招商引资及经济社会指标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工1个,其中:单户录入1户,占单位总数的10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
二、市能化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附表一)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二)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三)
三、市能化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9.4万元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49.4万元
基本支出4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9万元,公务接待费4.16万元,培训费0.34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保养维修、购油料、停车费、高速公路管理费等。
2、公务接待费4.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企业来咸考察园区等费用。
3、培训费0.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内部人员外出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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