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咸阳市统建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统建项目)的立项、方案论证、报批等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提出统建项目资金计划方案,编制统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3、负责协调办理统建项目工程建设各项法定手续,协调施工现场以外配套项目的实施。会商有关部门搞好统建项目的设计审查。
4、负责协调统建项目招标和合同管理,负责预算审查和财务管理,搞好财务决算编制、资金申报和资金划拨会审。
5、组织统建项目工程建设,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进度监督,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6、承担市级部门建设项目的代建工作。
7、协调有关部门对统建项目工程进行验收,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移交。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即:咸阳市统建项目管理办公室本级
二、咸阳市统建项目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附表一)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二)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三)
三、咸阳市统建项目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8858.8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55.8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290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咸阳市未成年人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资金、青少年宫建设资金、市民文化中心建设资金等等。
2、支出总计18858.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
(2)项目支出18765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文化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文化场馆内部装修、奥体中心项目建设等等。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58.8元,其中:基本支出93.8万元,项目支出1876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保养维修、购油料、停车费、高速公路管理费等。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项目设计单位来咸洽谈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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