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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大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 2016-11-16 14:26:27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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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6-0018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6-11-16 14:26:27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2015 经费 公开 情况 说明

一、咸阳市人大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市人代会、常委会和主任会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及主任会议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2、负责组织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各项专题工作报告进行调研视察,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3、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要求,对“一府两院”向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事先进行视察调查,提出调研情况报告。

4、负责市人大代表和在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组织和指导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选派代表参加“一府两院”有关工作的评议。

5、整理交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及时收集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反映。受理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常委会领导同志阅批的信访件。

6、负责办理“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组织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承担市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指导市辖各县市、区和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7、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讨论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下发征求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及建议,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市人大现有专门委员会4个,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有工作委员会5个: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现有办事机构3个,常委会办公室、常委会研究室、常委会信访督办室。

2、人员情况:机关现有人员74人,其中工勤人员8人。

二、咸阳市人大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附表一)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二)

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附表三)

三、咸阳市人大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368.9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8.91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0基金。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支出总计1368.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29.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2.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99万元。

(2)项目支出739.7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会议费(包含人代会、代表视察费等)258.38万元,物业管理费50.72万元,水费21.36万元,电费41.6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6.58万元等。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0单位开展0活动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如0单位对其所属的0单位补助0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12万元,项目支出739.79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可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5.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38万元,公务接待费33.5万元。

1、2015年咸阳市人大机关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3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及公务用车维修费等,市人大机关在2015年8月前共有车辆30辆,公务用车改制后机关有车辆13辆,我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公务用车使用维修及油料费方面较上年度下降44.96%。

3、公务接待费3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地人大、省市地方人大来咸视察交流工作、机关各委办室组日常工作、调研接待等,接待费较上年度下降7.71%。

附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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