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和实施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任务、政策和措施,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
(2)指导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工作,协调全市宣传工作的步调。
(3)指导、组织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市委理论中心学习组的服务工作;指导市委理论讲师团的工作。
(4)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5)宏观管理精神产品的生产,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出版、文物工作。
(6)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思想动态,提出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7)安排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群众性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检查、评审和命名表彰。
(8)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外宣传重大活动,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内、境外来访记者的接待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9)指导、协调市文联、市社科联和有关新闻出版、社科理论、文化艺术等专业性群众团体的工作。
(10)协助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宣传系统各部门、单位(含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解、考察,并提出任免意见。审批市级宣传系统独立科级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县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的任免须经市委宣传部同意,任免后报市委宣传部备案。
(11)主管并负责全市新闻系列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职称评审工作。
(12)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机关内设机构9个,秘书科、干部科、宣传科、文教科、理论教育科、新闻科(市委通讯组)、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理论讲师团、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事业编制)。
二、市委宣传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792.9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2.79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1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支出总计792.9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8.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81万元。
(2)项目支出374.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50.13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39万元,项目支出524.4万元。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可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8万元,公务接待费8.15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8万元,较上年减少1.1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费用减少。
2、公务接待费8.15万元,较上年减少1.19万元,主要是因为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后招待费用减少。
附件下载: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表等
中共咸阳市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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