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咸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市委、市政府同意批准的《关于设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以及市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
2、组织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负责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3、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清查、分配、调整、大修、未到期的出租以及装修方案审批等管理工作。承担市清理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推进和组织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空调、计算机、桌椅、沙发、专业设备等办公设施的购买初审、调配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启动事业单位车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形成全市公车管理“一张网”模式;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购置、更新标准;加大使用国产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二)着力推进办公用房统筹管理。出台《咸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推进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机制;建立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
(三)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继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力争2018年前创建15家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现“县县有示范”的目标任务;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和能力;创新宣传模式,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加大公共机构节能的宣传力度;推进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垃圾分类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本部门无2018年部门预算二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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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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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咸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人,其中: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事业16人;在职16人,无离退休人员。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0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78.11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收入预算增加55.88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预算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8.11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增加55.88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预算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178.11万元,较上年收入预算增加55.88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预算相应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人员经费支出128.3万元,较上年增加52.9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预算相应增加;公用经费支出9.81万元,较上年增加2.98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人均公用经费相应增加资;项目支出40万元,与上年一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8.3万元,较上年增加52.9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49.81万元,较上年增加2.98万元,主要为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12.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工作、公务活动等与上年基本相同。其中: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9万元,与上年一致;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9.81万元,较上年增加2.98万元,因人员增加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即机关运行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咸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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