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本级和县区市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二)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机构)、派出机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的中省驻咸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组织实施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市级部门下设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及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五)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开展审计专业培训。
(八)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各县市区审计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九)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全市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更好地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以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无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75人,其中行政67人、事业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0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无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及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1050.11万元,较上年减少123.69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1050.11万元,较上年减少12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结构调整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1050.11万元,较上年减少123.69万元,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1050.11万元,较上年减少12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结构调整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1050.11万元,较上年减少12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11万元,较上年减少12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结构调整变化。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86.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2.1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4.62万元;项目支出127.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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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对比表(按功能科目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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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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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名称 |
人员经费支出 |
公用经费支出 |
项目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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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7 |
2018 |
增减原因 |
2017 |
2018 |
增减原因 |
2017 |
2018 |
增减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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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93.2 |
801.01 |
工资结构调整,减少公务交通补贴,分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同时根据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工资、取暖费调整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发放;养老保险缴费代扣支出相对减少。 |
53.60 |
122.10 |
人员增加,工资结构调整,含公务交通补贴 |
127.00 |
127.00 |
无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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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93.2 |
701.01 |
53.60 |
122.10 |
127.00 |
1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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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事务 |
993.2 |
701.01 |
53.60 |
122.10 |
127.00 |
1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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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 |
993.2 |
686.39 |
53.60 |
12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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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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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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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0 |
1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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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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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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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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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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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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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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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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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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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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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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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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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28.8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公务交通补贴不在此项中显示,同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财政代扣养老保险比例有所减少,退休人员取暖费由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统发;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76.5万元,主要是工资结构调整后其他交通费用包含公务交通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63.38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入工资福利支出,同时离休人员生活补助相应提高;其他支出减少8万元,主要是2018年不涉及其他支出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使用减少;公务接待费4.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逐年减少。会议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培训费6.0万元,较上年减少3.0万元,主要是业务培训有所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95万元,较上年增加2.3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审计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审计机关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审计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开展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含按规定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补助)。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指审计机关用于审计结果公告、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审计机关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开展审计相关工作等发生的其他支出。
咸阳市审计局
20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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