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财政局局长 杨杰
(2024年8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阳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8.6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15.52%,较上年增长19.9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9.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94%,增长7.51%。2023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6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59.26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9.04亿元、调入资金31.53亿元、上年结余15.39亿元后,收入总计583.85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9.79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7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5.5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7亿元、调出资金4.66亿元后,支出总计567.1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16.75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2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13.86%,增长23.0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5.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71%,增长14.76%。2023年市本级收支平衡情况是: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59.26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17.88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9.04亿元、调入资金11.6亿元、上年结余8.02亿元后,收入总计491.0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48亿元,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316.4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77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20.8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95亿元、调出资金1.1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3亿元后,支出总计482.6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8.42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执行中使用了0.09亿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夏”抢收抢种等支出,剩余资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3,713万元,较上年增加1,432万元,增长62.78%。其中:因公出国费141万元(上年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8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3万元),增加1,318万元,较上年增长64.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进入集中换购期,公车购置相关费用增加较多);公务接待费224万元,减少27万元,下降10.75%。
5.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有关情况
2023年,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余额10.43亿元,减去当年动用的8.5亿元,加上年底补充的9.93亿元,年末余额11.86亿元。
6.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中省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359.26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4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23.8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9.98亿元。剔除在市本级列支的资金,再加上市本级财力安排的对下转移支付,市财政共下达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316.43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2.8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72.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1.2亿元,有效弥补了县级收支缺口,确保了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8.0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4.04%,下降30.4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7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4.04亿元、调入资金8.22亿元、上年结余49.92亿元后,收入总计212.1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1.34亿元,下降0.7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1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4亿元、调出资金10.56亿元后,支出总计197.41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14.77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47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5.78%,下降38.6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7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0.07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4.04亿元、调入资金3亿元、上年结余37.34亿元后,收入总计165.89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5.61亿元,下降8.46%。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14.5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1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支出50.2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45亿元、调出资金2.1亿元后,支出总计157.09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8.8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行业低迷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减少。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85亿元,占年初预算的4569.53%,增长4339.3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35亿元和上年结余0.15亿元后,收入总计7.36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69亿元,增长2384.92%。加上调出资金3.1亿元后,支出总计5.79亿元。
收支相抵,结余1.5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1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6.67%,增长3.6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35亿元后,收入总计0.51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8亿元,下降27.84%。
加上补助县市区支出0.35亿元、调出资金0.05亿元后,支出总计0.47亿元。
全市收支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兴平、彬州、旬邑等县区盘活存量资产取得一次性收入,同时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后剩余的收入安排了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8.9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4.01%,增长11.66%,加上上年结余120.83亿元,收入总计259.75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3.96亿元,占年初预算117.83%,增长24.19%。收支相抵,年末结余115.79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5.07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5.17%,增长9.34%,加上上年结余68.1亿元,收入总计143.17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3.1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25.99%,增长32.28%。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0.04亿元。
二、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一)政府债券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6.2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24亿元(市本级承贷14.59亿元,转贷县市区11.65亿元),主要用于公路、市政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利建设等;专项债券70亿元(市本级承贷20.36亿元,转贷县市区49.64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及产业园区建设、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彬长矿区输配水工程等。
2023年,省上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16.8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8亿元(市本级承贷3.57亿元,转贷县市区9.23亿元),专项债券4.04亿元(市本级承贷3.44亿元,转贷县市区0.6亿元),均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0.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51亿元,专项债务5.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5.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67亿元,专项债务9.71亿元。
(三)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2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4.66亿元,专项债务329.94亿元,均控制在省上下达的限额之内(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45.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09.65亿元,专项债务335.54亿元)。
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44.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5.37亿元,专项债务158.74亿元,也控制在省上下达的限额之内(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50.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7.97亿元,专项债务162.28亿元)。
三、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三个年”活动目标,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有效防范债务风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坚持综合施策,助力全市经济持续好转。一是全力以赴稳收入。采取统计监测、定期调度、包抓督导等有效措施,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9.95%。二是减税降费提振市场信心。精准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市累计实现退税减税降费28.7亿元。三是多措并举拉动有效投资。累计拨付城建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38亿元,保障西咸大道、雨污分流等项目资金需求。四是增强财政金融杠杆作用。设立规模1亿元的陕西财投咸阳天使基金,以及规模100亿元的咸阳市城市发展基金。
(二)强化资金统筹,保障重大战略加快推进。一是着力保障西咸一体发展。下达西安地铁1号线三期补助资金3亿元,对标提高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市特困等标准。二是合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安排各类生态环境治理资金13.8亿元,支持大气、水、农村环境等领域污染防治。三是支持文旅事业繁荣发展。累计下达各类文旅专项发展资金3亿元,支持乾陵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马栏革命旧址保护等。四是助力民生事业持续发展。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大教育、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公共卫生、优抚、保障房建设等方面资金投入。
(三)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效能稳步提升。一是有效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印发了市以财政体制改革划分三个方案,促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持续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改革。修订了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印发了市场化选聘经营层薪酬体系指导意见,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对27个专项业务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削减低效或无效资金1,476万元。四是配合推进人大和审计监督改革。积极接受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以全口径、全过程的人大监督,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扎实推进审计整改,确保审计整改问题如期整改。
(四)统筹发展安全,财政可持续性显著增强。一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全市“三保”支出305亿元,占年初预算(295.78亿元)的103.12%,圆满完成“三保”支出目标。二是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全市累计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的129.4%,已按期超额完成年度化解任务。三是稳步推进“保交楼”工作。印发了《咸阳市“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累计支出“保交楼”专项借款28.8亿元。四是防范金融风险传导转嫁。坚持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同,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止金融风险向财政转移。
2023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收入结构较为单一,煤炭价格变化较大,制约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部分县市区财政收支矛盾加剧,“三保”和债务化解支出叠加,基层财政运行风险较大。三是财政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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