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阳市秦都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的书面报告
咸阳市秦都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向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区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以“三个年”活动和主题教育为引领,全力以赴稳经济、抓收入、优支出、保重点、防风险、强监管,财政工作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8618万元(剔除上解的一次性停车泊位收入108550万元),较上年增收17407万元,同比增长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2298万元,较上年增收5337万元,同比增长7%;非税收入完成36320万元,较上年增收12070万元,同比增长5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0478万元,较上年增支24544万元,同比增长9%。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95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1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58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4013万元;
教育支出80623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683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3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2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699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619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1230万元;
农林水支出1005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266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53万元;
金融支出101万元;
商业服务业支出11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3679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2195万元;
其他支出10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5万元;
债务兑付服务费13万元;
基金支出117647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205万元,同比增长4%;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100万元,同比增长4%。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3年,区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全区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抓实财政收入,强化统筹安排,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防控债务风险,不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多措并举抓收入,努力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一是区财税部门联动配合,优化征管措施,持续执行减税降费政策,给工业制造企业、中小微企业“减压”的同时落实省市企业补贴政策,扶持辖区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植重点税源,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二是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盘活资产方式,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区财政部门自我加压,紧盯全年目标任务,高质量编制预算项目,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多渠道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有力保障了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民生项目顺利实施。
(二)集中财力保重点,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按照中央和地方“三保”支出范围和标准,优先足额安排预算,优先保障预算执行,确保工资运转不断档、基本民生不缺位。一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持续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增加教育资源供给,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二是推进环境治理明显改善,加大在大气污染防治、散煤清零、清洁取暖等项目支出,力促辖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三是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疫苗疫情卫生支出;四是推进城乡事业发展,立足我区实际,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五是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贯彻省、市“三农”工作部署,增强城乡发展互补性、协调性。
(三)靠前谋划稳平衡,全力确保财政健康运行。
一是树牢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思想,全力压减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强化法定预算约束,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评估债务风险,加强财政资金整合,缓解还本付息压力,切实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三、2024年区级预算草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一以贯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保证财政可持续性,以大局观念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做到以财辅政,为实现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做好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2024年全区经济形势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12600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6.2%。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1260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45947万元,减上解支出10347万元,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261600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48846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增收6343万元,增长15%,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39118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增支3359万元,增长9%。
四、切实做好2024年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工作
(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执行。一是树牢法治思维、纪律意识,依法理财,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二是严格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将绩效目标科学、支出需求合理、实施条件成熟的项目列入部门预算;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要求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拓宽壮大财源,积极推动财政增收。一是围绕财政收入的增长目标,采取积极有效的财税增收措施,深挖税收增长潜力,增强财源税源配置,同税务部门综合研判分析全区财政收入形势,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跟踪服务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税收变化趋势,确保税收收入应征尽征,足额入库;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努力挖潜增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三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认真盘活存量资产,多渠道缓解财政收支压力。
(三)坚持民生首位,维护群众根本利益。2024年,继续把人民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集中财力,把有限的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重点社会事业项目。一是优先保障人员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2024年“三保”支出预算预计完成194354万元。二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等一般性支出,努力促进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度,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追加。规范预算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实现预算管理全流程动态监管。二是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效果。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区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加强结果应用,避免出台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的增支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三是加大重点项目财政评审力度,依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手段助力项目及时高效落地,提高评审效能,保证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强化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一是坚持底线思维,健全政府债务风险常态化监控机制,统筹做好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妥善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二是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强化专项债券资金投后管理,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确保全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按时足额兑付,确保财政平稳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2024年任务艰巨而繁重,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上下同心,踔厉奋进,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区人大各项决议,自觉接受区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实干担当,勇于作为,守正创新,提高能力,为深入推进新时代秦都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1、“三保”支出: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根据财政部要求,县区级财政是“三保”支出的责任主体,要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将“三保”支出足额纳入预算编制。
2、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债券。
4、债务限额:指一定时期内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不能突破的最高额度。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二者分别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式不同,单独测算。规定政府债务限额,能够把政府债务控制在有限范围内,有利于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5、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指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开展的一种政府绩效管理活动,注重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以预算资金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成绩和效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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