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十 九 届 人 大
四次会议文件(13)
关于兴平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1月22日在兴平市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兴平市财政局局长 康达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兴平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省、咸阳市财政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预算执行整体良好,市上重点工作和基本民生等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是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0081万元,占预算4.95亿元的101.2%,同比增长3.6%,增收172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256万元,同比下降16.5%,减收6194万元,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62.4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是:税务部门完成33836万元,占预算42500万元的79.6%,同比下降17%,减收6939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6245万元,占预算7000万元的232.1%,同比增长114.3%,增收8665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款项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14278万元,同比下降29.5%,减收5977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1251万元,同比增长160.1%,增收77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487万元,同比下降32.7%,减收1207万元;房产税完成2414万元,同比增长17.8%,增收365万元;印花税完成1169万元,同比下降7.8%,减收9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312万元,同比增长15.8%,增收308万元;契税完成3825万元,同比下降4.6%,减收18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3008万元,同比增长252.2%,增收2154万元;罚没收入完成4347万元,同比增长270.6%,增收3174万元。
二是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政部门收支月度快报统计表反映,全市202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80001万元,占年初预算35亿元的108.6%,占调整预算38.5亿元的98.7%,较上年的38.4亿元减支3999万元,下降1.0%。其中主要支出按功能分类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0940万元,同比增长6.9%;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1153万元,同比下降6.1%;教育支出完成64855万元,同比增长2%;科学技术支出3894万元,同比增长196.8%;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完成5904万元,同比增长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7136万元,同比下降9.7%;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6065万元,同比下降24.7%;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3051万元,同比下降15.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46533万元,同比增长2.2%;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1342万元,同比增长7.9%;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1788万元,同比增长21.1%;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0992万元,同比增长0.2%。债务付息支出完成2937万元,同比增长5.3%。待年度决算汇审完成后,以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数据会有小幅调整。
三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我市2024年财政决算正在汇审当中,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尚未最终确定,经初步统计,2024年中省市对我市补助收入为310025万元(其中:税收返还403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687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7291万元),调入资金1662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3300万元,加上本级收入50081万元,收入总计390026万元。本年支出3800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8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25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待2024年财政决算汇编完成并由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将另行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和平衡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2625万元,同比增收5375万元,增长11.37%;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49856万元,城市基础配套费收入1721万元,补缴的土地价款103万元,划拨土地收入113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384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5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2286万元,同比减支24271万元,下降22.74%;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498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12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7万元,其他支出356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811万元,上年结余1865万元,当年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5000万元,收入总计93301万元,冲抵支出后预计当年政府性基金结余为1101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和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完成7981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2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5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完成7982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0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749万元。本年收入加上上年结余112640万元,社保基金冲减支出后预计年末滚存结余11263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40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8561万元。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培植财源、壮大财力,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定期组织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全面研判财政经济形势,分析重点税源变化、企业生产经营、土地招拍挂等涉税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挖掘增收潜力,促进应收尽收。加大对拖欠税款的追缴力度,提早预防并及时清理各类新欠,力保各项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全额入库。抢抓中省存量增量政策机遇,加强政策研究和信息共享,找准向上争取切入点,主动“敲门”争政策、争资金,全年共争取转移支付、政府债券、项目建设等资金34.5亿元,有力缓解了我市财政收支压力。树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从紧控制项目支出,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勤俭办一切事业。2024年,全市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压减5%。
(二)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源集中统筹。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全年用于教育公用经费、中小学营养餐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助学金补助等资金8283万元。不断健全社保体系,全年用于农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及八大员和相关人员工龄补助、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等资金45978万元。积极推进公卫建设,投入资金7400万元,建设市体育场和体育馆、教育基础设施等项目11个。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注重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投入5.92亿元,启动建设了兴平市第二人民医院等项目。用足用活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24年我市新增一般债券1.2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5亿元,有力支持了棚户区改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补短板等项目建设。
(三)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运用减税降费、政府投资基金、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加强财政政策供给,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支持产业集聚成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资源保障、引导作用,积极支持“三航一新”、绿色食品、智能制造等首位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创新提质。助力中小微企业强基赋能。全面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政策,通过资金奖补等多种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加快推进“小升规”和“专精特新”做大做精。2024年,累计投入各级各类涉企扶持资金3800万元。加速城市提质升级。投资13.17亿元实施城市更新项目16个,投资6.97亿元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路段15条26.75公里,投资8000万元完成河堤路应急改造工程,投资3814万元建设城市大脑暨大数据运营中心一期工程项目,为城市现代化和数字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突出重点、倾力倾情,全心支持“三农”发展。全年投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8771万元,有力支持了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完成。惠民惠农“一卡通”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177万元,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609万元,惠及农户97611户(人)。投入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治理、动物防疫等资金6790万元。投入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及水利工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等资金6065万元,其中增发国债1730万元用于重点防洪工程补助资金。建成财政奖补村级“一事一议”项目57个,投入财政资金770万元。投入节能环保资金1.35亿元,治污降霾和清洁能源取暖成效显著,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五)创新驱动、闭环管理,稳步提升改革能力。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持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科学编制“四本预算”,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效控制预算调整、追加行为。规范预算编制程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各类政府收入行为全部纳入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精准性和高效性。在兴平政府网设立专栏,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四本政府预算和决算,公开率100%。注重用财效益,将绩效理念、评价方法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实行资金使用效能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六)恪尽职守、严肃纪律,坚决维护财经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牢固树立财经纪律“红线”意识,强化了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和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建立了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监督的财会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了财会和预算执行监督,组织了财经领域重点问题、部门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等领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推进整改。出台印发了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政府采购等管理办法,多方位加强财政监管。政府债务风险有效可控,2024年共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8282万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宏观经济转型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全市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和挑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速缓慢、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依然严峻。整体来看,全市财政运行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来年财政工作行稳而致远。
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省有关会议精神,我市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加强逆周期调节,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兴平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15亿元。较上年增长2.8%。其中:税务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4.35亿元,财政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8000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35.5亿元。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2025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5.5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个人部分支出179615万元(包含在职及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113480万元、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财政兜底补助支出36200万元、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套16652万元、降温取暖费5600万元、干部职工医疗保险配套7683万元);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434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预算430万元,机关办公水电以及村级运转等保运转经费3916万元);
保基本民生补助类本级配套支出15000万元;
单位列入部门预算每年固定业务费支出18326万元;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5000万元;
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17713万元;
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00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4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0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40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5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0265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37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8632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1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7157万元。
以进促稳 激发活力
确保2025年财政预算全面完成
2025年,财税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今年经济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聚财有方,着力推动经济稳中求进。一是凝聚征管合力。构建党政领导、财税主责、部门合作的税费征收新格局,推进数据共享、执法联动、协同征管,紧盯重点行业、企业、项目,动态调整收入组织策略,扩大税源增收,稳抓税源存量,聚力推动非税收入“合规收缴、颗粒归仓”,千方百计做大财政“蛋糕”。二是夯实财源建设。积极培植地方税源,在广开财源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利用我市的区位优势,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和财源培育,大力引进产品附加值高、增值空间大的企业,形成一批龙头支柱产业和支柱税源,着力稳定税源基础,减少对一次性税收的依赖,提升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三是高效盘活资产。创新盘活存量资产,通过高效利用、有序处置、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渠道,多方式盘活处置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各类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促进财政增收、资产增值。
(二)围绕用财有道,全力支持民生重点工程。一是强化“三保”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地位,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消减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把更多的资金用于“三保”领域。二是突出重点民生保障。积极筹措各类资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确保“两个只增不减”目标,支持各类学段教育工作,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医疗卫生双管齐下,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保障能力,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补贴、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等各类保障政策,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高新园区建设,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实施;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力度,重点巩固拓展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持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粮食耕地安全。
(三)围绕理财有效,全力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强化零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财政支出分类保障机制,明确具体分类保障措施。完善专项资金审批流程,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追加、执行、绩效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增强预算安排的精准性。开展“三保”运行动态监测,将“三保”政策范围及保障标准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二是推进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全面深入开展项目绩效编审、绩效运行监控评价工作,强化监控和评价结果的运用,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绩效精准控制闭环系统,不断推动财政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三是推进国企国资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深化行动的决策部署,重塑结构、优化布局、突出主营业务,提升业务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
(四)围绕管财有法,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一是积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压实化解主体责任,到期债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化解措施,确保依法合规化债。加强债务动态监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二是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加大财政涉农资金专项治理力度,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财政衔接资金和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巩固乡村振兴阶段性成果。三是强化财会监管职能。强化财政部门主责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等工作合力,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强化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会计代理记账违规违法行为整治等,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开拓进取的毅力,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兴平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努力和更大贡献。
兴平市2024年预算__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_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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