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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时间: 2022-02-25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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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22-02028 主题分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2-25 09:15:00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图解: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咸政发〔2022〕2号


各市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政府第八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设施布局

专项规划

2021-2035年)

(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安排,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131号)等相关要求,细化落实《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年)》目标、指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参与度,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加快建立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全面完整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健康整洁的生活环境,努力建设和谐宜居的美丽家园。

第二条 规划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

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广泛开展教育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吸纳群众的想法和意见,统筹政府、社会、居民三大主体,形成由政府、社会、居民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科学引导、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管委会的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样板小区的带头作用,落实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全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逐步养成自觉开展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系统治理,科学高效

加强系统管理,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源头减量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加快建设与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末端处理设施,有机衔接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建立健全相关标准规范,形成系统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体系。

(四)坚持完善机制、协同推进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配合、基层发力的垃圾分类协同工作机制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体系,鼓励多元化投资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政府主导下的综合协调、各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垃圾分类推进机制。

(五)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

综合考虑人口集聚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垃圾组分等现状条件,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分类方法。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进行统筹谋划,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目标,促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治理的一体化。

第三条 规划依据

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划。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4.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

5.中共中央 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911日)

6.《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2010年修订

7.《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1.《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2.《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

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4.《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

5.《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T368-2011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7.《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

8.《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

9.《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08

10.《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280-2008

1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

12.《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

13.《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14.《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2016

15.《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建设导则(试行)》

16.《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试行)》

17.《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标准(试行)》

18.《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标准(试行)》

其他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标准规范。

(三)文件、政策及资料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5.《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

6.《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1778号)

7.《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

8.《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9.《关于军队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意见》(军后建〔2017485号)

10.《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

11.《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131号)

12.《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

13.《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 20214 号)

14.《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

15.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

16.《陕西省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4-2018年)

17.《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年)》

18.《咸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2019-6-6

19.《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2020-1-7

20.《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2020-4-8

21.《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22.《咸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四条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咸阳市中心城区为主,中心城区范围与《咸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保持一致。中心城区范围包括秦都区的人民路街道、西兰路街道、吴家堡街道、渭阳西路街道、古渡街道、马泉街道、渭滨街道、马庄街道,渭城区的中山街街道、文汇路街道、新兴路街道、渭阳街道,兴平市的西吴镇、阜寨镇,西安(西咸新区)-咸阳共管区双照街道(秦都区)、南位镇(兴平市)及南岸陈杨寨街道、钓台街道部分四至范围渭河以南、西宝高速老线以北、沣河及陇海铁路以西。共计12.6平方公里。

根据《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方案》,兴平市西吴街道、阜寨镇、南位镇包含在中心城区内,但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社会事务仍归兴平市管辖,故本次垃圾分类与设施布局规划不包含此部分地区。咸阳市装备制造园、经开区与秦都区空间范围重叠,收集转运处理等社会事务仍归秦都区管辖,故规划中不单列。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20年;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其中:

规划近期,2021年—2022年;

规划中期,2023年—2025年;

规划远期,2026年—2035年。


第二章 规划目标

第五条 总体目标

规划到2022年,咸阳市中心城区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四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居民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0%以上;秦都区、渭城区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全覆盖;建成省级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小区数量达到开展垃圾分类的单位、学校、居民小区数量的10%,并逐步尝试撤桶并点,全面开展定时定点投放

2025年,咸阳市垃圾分类工作位居全国同类型城市平均水平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居民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建成省级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小区数量占总数量达到30%,全面完成撤桶并点工作,定时定点投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引领全省垃圾分类样板。

2035年,咸阳市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居民普遍形成自觉分类投放习惯,居民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9%以上;咸阳市单位、学校、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部达到示范建设标准,形成垃圾分类咸阳模式

同时,根据中省政策,同步启动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及镇、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2-1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2年

2025年

2035

1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2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60

3

居民分类投放准确率(%)

80

90

99

4

建成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小区比例(%)

10

30

100

第六条 建设任务

规划近期以政府投入引导居民分类为主,中期逐步减少政府投入,依靠居民自觉开展垃圾分类。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共需投资4.56亿元。其中,2022年共需投资2.18亿元2023-2025年共需投资1.11亿元,2026-2035年共需投资1.27亿元。

2-2  中心城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任务表

类别

建设项目

2022年

2025年

2035年

分类投放与收集

督导员设置(人)

1779

宣传教育基地(座)

小区级

802

市级/区级

1/2

分类垃圾桶设置标准(个)

22800

6864

13722

分捡台(个)

1610

167

495

分类亭摄像头(个)

1610

167

495

大件垃圾收集点(个)

802

分类转运与处理

厨余垃圾

家庭厨余处理需求(吨/日)

71.95

110.86

223.08

家庭厨余运输车辆(辆)

11

10

27

家庭厨余集中处理设施(座)

1

0

1

餐厨垃圾处理需求(吨/日)

104.34

137.24

189.37

餐厨垃圾运输车辆(辆)

16

10

19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座)

1

有害垃圾

处理需求(吨/日)

0.45

0.55

1.04

运输车辆(辆)

3

3

4

可回收物

处理需求(吨/日)

224.85

277.15

401.55

运输车辆(辆)

32

18

42

分拣和拆分中心(座)

3

其他垃圾

处理需求(吨/日)

602.15

720.15

861.54

运输车辆(辆)

53

28

51

转变用途改造转运站(座)

5

提升改造转运站(座)

5

新建转运站(座)

1

3

6

处理设施(新建应急填埋场)(座)

1

2-3  中心城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投资估算表(万元)

行政区

年份

投放与收集

厨余垃圾转运与处理

有害垃圾转运与处理

可回收物转运与处理

其他垃圾转运与处理

总计

秦都区

2022

9754.75

3140

30

1880

1916

16720.75

2025

322.75

5480

30

520

3600

9952.75

2035

724.95

3700

60

1240

4400

10124.95

渭城区

2022

1154.05

360

30

1360

1974

4878.05

2025

134.7

240

30

160

300

864.7

2035

301.65

520

30

360

1050

2261.65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2022

17

80

30

40

50

217

2025

2.65

80

30

40

100

252.65

2035

6

120

30

80

100

336

合计(中心城区)

2022

10925.8

3580

90

3280

3940

21815.8

2025

460.1

5800

90

720

4000

11070.1

2035

1032.6

4340

120

1680

5550

12722.6


第三章 产生量预测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规划采用平均增长率法和人均指标法分别对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情况进行预测。人均指标法中,人口数据采用《咸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初稿)中人口预测结果,按照设施全面保障原则进行预测。综合考虑平均增长率法与人均指标法所得结果,预测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3-1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表

行政区

2022年生活垃圾产生量(吨/日)

2025年生活垃圾产生量(吨/日)

2035年生活垃圾产生量(吨/日)

秦都区

603.74

752.47

1053.71

渭城区

282.54

337.98

393.24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13.12

18.13

40.26

合计(中心城区)

899.40

1108.58

1487.21

第八条 中心城区四类垃圾产生量预测结果

根据《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年)》对咸阳市的要求,综合考虑分类现状和城市生活垃圾组分分析结果,四类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的比例如下

3-2 中心城区四类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的比例

垃圾类别

近期2022年

中期2025年

远期2035

厨余垃圾(生活源)

8%

10%

15%

有害垃圾

0.05%

0.05%

0.07%

可回收物

25%

25%

27%

其他垃圾

66.95%

64.95%

57.93%

则中心城区四类垃圾预测量(吨/日)如下:

3-3 中心城区四类垃圾预测量(吨/日)

行政区

年份

厨余垃圾(生活源)

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其他垃圾

秦都区

2022

48.30

0.30

150.94

404.20

2025

75.25

0.38

188.12

488.73

2035

158.06

0.74

284.50

610.41

渭城区

2022

22.60

0.14

70.64

189.16

2025

33.80

0.17

84.50

219.52

2035

58.99

0.28

106.17

227.80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2025

1.05

0.01

3.28

8.78

2025

1.81

0.01

4.53

11.78

2035

6.04

0.03

10.87

23.32

合计(中心城区)

2022

71.95

0.45

224.85

602.15

2025

110.86

0.55

277.15

720.02

2035

223.08

1.04

401.55

861.54

第九条 餐厨垃圾产生预测结果

规划采用平均增长率法和经验公式估算法分别对中心城区餐厨垃圾产生量情况进行预测。综合两种预测结果,预测规划期内餐厨垃圾产生量如下表所示。

3-4中心城区餐厨垃圾产生量预测结果

行政区

2022年餐厨垃圾产生量(吨/日)

2025年餐厨垃圾产生量(吨/日)

2035年餐厨垃圾产生量(吨/日)

秦都区

63.61

83.39

112.40

渭城区

39.17

51.63

72.66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1.56

2.21

4.32

合计(中心城区)

104.34

137.24

189.37


第四章 分类规划与建设任务

第十条 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四分类体系建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基础和保障。其中,分类投放和收集需要政府引导,依靠各个分类责任主体具体实施,是与公众关系最密切的环节;分类运输和处理是以政府各主管部门主导、相互协调配合为主的环节。






针对分类投放和收集环节,建设任务主要集中在规划近期,以政府投入为主引导居民分类;中期则应减少政府投入,主要依靠居民自觉开展。针对分类转运和处理,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建设任务进行规划。

第十一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

(一)分类标准

规划咸阳市生活垃圾主要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分类标准及标志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的规定。

本规划中考虑到居民源日常生活垃圾产生情况,除包含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生活垃圾外,规划还包括了居民源日常生活产生较多的大件垃圾,将大件垃圾归类到可回收物进行一并考虑,不考虑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等。

(二)分类责任人

1.分类管理责任人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照以下要求来确定。

1)公共机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2)相关企业。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沿街商铺等经营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3)居民小区。包括住宅小区、街巷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管的,由自管的单位负责;没有物业的,由街道统一安排;

4)公共场所。公共建筑,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委托管理单位管理的,由管理单位负责;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由管理单位负责;河湖及其管理范围,由河湖管理单位负责;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由管理单位负责;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由环卫清扫保洁单位负责;

5)其他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或地区办事处负责。

2.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应包括: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

2)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3)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4)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并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市环卫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三)分类投放要求

2022年咸阳市城区居民小区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四分类投放系统建设合理设置不同类别垃圾桶的数量和位置全面开展定时定点投放方式

2025年减少公共机构和道路广场的投放点数量在居民小区减少垃圾投放点定时定点投放取得显著成效

2035年居民形成自觉分类投放习惯,弱化督导员监督任务,全面形成自觉分类的良好局面。

(四)分类示范建设

2022年,咸阳市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都区、渭城区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全覆盖;省级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小区数量达到开展垃圾分类的单位、学校、居民小区数量的10%。

2025年,咸阳市垃圾分类工作位居全国同类型城市(水平以上省级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小区数量占总数量达到30%,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小区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模式省级层面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035年咸阳市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完成,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咸阳市单位、学校、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部达到示范建设标准,申报创建国家或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不少于2个,形成垃圾分类咸阳模式

(五)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依据生活垃圾组分差异,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类容器

公共机构规划集中供餐的公共机构需设置四类投放桶无集中供餐的公共机构可减少餐厨垃圾投放桶的设置。

公共场所。规划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投放桶设置,设置数量依据区域大小和平均人流量配备。车站、机场等场所可根据需要增加可回收物垃圾桶以及倾倒液体的垃圾桶。

居民小区居民小区的家用垃圾桶以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分类为主,可采用双胞胎垃圾桶或两个独立的垃圾桶。小区室外垃圾桶应选用120L240L容量,并在桶身正面印有所对应类别的醒目标志。多层住宅小区,每300户设置1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每处投放点应设置240L厨余垃圾桶不少于1个、其他垃圾桶3个、可回收物收集不少于1个;高层住宅小区,每500户设置1处生活垃圾投放点,每处投放点应设置240L厨余垃圾桶不少于3个、其他垃圾桶不少于8个可回收物收集桶不少于1个户数不足300户的居民小区,至少设置1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每个居民至少分别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可回收物收集点。

(六)分类投放和收集重点任务

1.分类投放环节

规划期内,2022年咸阳市城区内居民小区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四分类投放系统建设合理设置不同类别垃圾桶的数量和位置。咸阳市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环节的主要任务包括督导员设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分类垃圾桶的设置、大件垃圾收集点的设置等。具体建设任务汇总见下表所示。

2022年建成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1座,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展厅和实践基地两部分功能。规划秦都区、渭城区各新建1座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可结合学校、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等进行建设。

4-1分类投放任务表

编号

名称

街办名称

规划年份

督导员(人)

宣传教育基地(座)

分类垃圾桶设置数量(个)

分捡(个)

分类亭摄像头(个)

大件垃圾收集点(个)

小区级

区级

1

秦都区

人民路街道

2022

100

49

2,含市级1座,2022年建成

1295

95

95

49

2025

389

10

10

2035

778

29

29

西兰路街道

2022

152

83

1961

137

137

83

2025

590

14

14

2035

1180

42

42

吴家堡街道

2022

109

58

1395

87

87

58

2025

421

9

9

2035

841

27

27

古渡街道

2022

238

132

3083

227

227

132

2025

928

23

23

2035

1854

69

69

渭阳西路街道

2022

216

114

2793

201

201

114

2025

840

20

20

2035

1679

61

61

陈杨寨街道

2022

208

63

2701

205

205

63

2025

813

21

21

2035

1625

62

62

马泉街道

2022

69

19

896

68

68

19

2025

271

7

7

2035

540

21

21

渭滨街道

2022

123

54

1594

118

118

54

2025

480

12

12

2035

960

36

36

马庄街道

2022

17

2

143

11

11

2

2025

43

4

4

2035

86

7

7

双照街道

2022

2025

2035

2

渭城区

渭阳街道

2022

219

88

1座2022年建成

2805

198

198

88

2025

843

20

20

2035

1687

60

60

中山街街道

2022

70

45

898

64

64

45

2025

271

7

7

2035

542

20

20

新兴路街道

2022

113

60

1447

102

102

60

2025

436

10

10

2035

872

31

31

文汇路街道

2022

135

34

1659

87

87

34

2025

500

9

9

2035

1000

27

27

3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2022

10

1

130

10

10

1

2025

39

1

1

2035

78

3

3

4

合计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

2022

1779

802

3(含市级

22800

1610

1610

802

2025

6864

167

167

2035

13722

495

495

注:分类投放设施依据现状小区数量进行配置,后期随着小区数量的增加,可灵活配置督导员、宣教基地、分类垃圾等。

2.分类收集环节

垃圾分类容器的设置不仅要符合区域的垃圾量需求,与每个区域的垃圾分类方式相匹配,还应在材料、风格、颜色等方面与咸阳市不同场所相匹配,形式多样化,因地制宜。

分类收集环节主要任务主要考虑居民小区四类垃圾收集桶的数量配置,数量如下:

4-2分类收集任务表

编号

名称

街办名称

规划年份

厨余垃圾收集桶(个)

可回收物收集桶(个)

其他垃圾收集桶(个)

有害垃圾收集桶(个)

1

秦都区

人民路街道

2022

300

100

800

95

2025

90

30

240

29

2035

180

60

480

58

西兰路街道

2022

456

152

1216

137

2025

137

46

365

42

2035

274

92

730

84

吴家堡街道

2022

327

109

872

87

2025

99

33

262

27

2035

197

66

524

54

古渡街道

2022

714

238

1904

227

2025

215

72

572

69

2035

429

143

1144

138

渭阳西路街道

2022

648

216

1728

201

2025

195

65

519

61

2035

389

130

1038

122

陈杨寨街道

2022

624

208

1664

205

2025

188

63

500

62

2035

375

126

1000

124

马泉街道

2022

207

69

552

68

2025

63

21

166

21

2035

124

42

332

42

渭滨街道

2022

369

123

984

118

2025

111

37

296

36

2035

222

74

592

72

马庄街道

2022

33

11

88

11

2025

10

4

27

4

2035

20

7

53

7

双照街道

2022

2025

2035

2

渭城区

渭阳街道

2022

657

198

1752

198

2025

197

60

526

60

2035

395

120

1052

120

中山街街道

2022

210

64

560

64

2025

63

20

168

20

2035

126

40

336

40

新兴路街道

2022

339

102

904

102

2025

102

31

272

31

2035

204

62

544

62

文汇路街道

2022

405

87

1080

87

2025

122

27

324

27

2035

244

54

648

54

3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2022

30

10

80

10

2025

9

3

24

3

2035

18

6

48

6

4

合计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

2022

5319

1687

14184

1610

2025

1601

512

4261

492

2035

3197

1022

8521

983

注:分类投放设施依据现状小区数量进行配置,后期随着小区数量的增加,可灵活配置督导员、宣教基地、垃圾投放等。

第十二条 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与处理

(一)分类收运模式

1.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收集后运至有害垃圾暂存点,由有害垃圾暂存点按照末端处理设施接纳类别进行分拣分流暂存规模达到2吨后,按照每周1(每周三)转运频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集中转运,转运过程必须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将有害垃圾运送至咸阳礼泉县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规范处理。

2.可回收物

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完成收运,按照可回收物利用类别,运送至省内外流通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

3.厨余垃圾

家庭厨余垃圾采用车载桶装直接收运与转运站暂存相结合的方式运送至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采用直运的方式直接运输到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其他厨余垃圾根据垃圾的组分,选取直运或者转运压缩的方式进行运输。

4.其他垃圾

规划咸阳市采用直接收运(不压缩、直接压缩收运(压缩一次压缩转运二次压缩转运相结合的模式,建议采用直接压缩收运-中转站压缩-转运车辆转运至处理厂的方式。

(二)分类处理技术

根据分类垃圾的最终流向,有害垃圾进入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入环卫设施进行处理。

1.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收集后运至有害垃圾暂存点分拣暂存,按照电池类荧光灯管温度计类、电子产品类、可焚烧类进入咸阳礼泉县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分类规范处理。电池类、电子产品类、荧光灯管/温度计类有害垃圾继续运送至陕西安信显像管循环处理应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可焚烧类运送至陕西环保集团三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依据安全高效原则,可灵活调整末端处理企业。

2.可回收物

普通可回收物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由产生主体自行投放至可回收垃圾箱中,由政府确定的有关企业收集粗分类后,运送至省内外流通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

大件垃圾,建立居民APP或电话预约交易平台,通过上门回收的方式,由回收企业运输至拆分中心完善线下交易市场,实现大件垃圾拆解后回收利用,提升资源回收利用率。建立大件垃圾(家具)回收处理收费制度

3.厨余垃圾

1)餐厨垃圾

规划咸阳市中心城区的餐厨垃圾采用集中处理方式,处理工艺采用高温厌氧消化,在现有收集基础上,不断提高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覆盖

2)家庭厨余垃圾

提倡在家庭通过简单的设备和操作(如沥水)来降低家庭厨余垃圾中的水分,再进入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环节。垃圾分类初期鼓励建设分散型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并增加分散式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教育科教功能。规划后期随着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逐渐增加,采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并行的方式。

3)其他厨余垃圾

重点关注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产生的厨余垃圾,鼓励购买满足需求的就地处理机,进行分散处理,减少运输成本和污染。

4.其他垃圾

咸阳市其他垃圾处理方式为焚烧发电,处理方式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处理规模与规划期内咸阳市其他垃圾产生量相匹配

(三)分类转运重点任务

1.分类运输车辆

收集运输车辆与前端垃圾分类相对应,收集运输车辆的标志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要求进行规范可利用现有车辆进行改装。

依据2022年2025年及2035年的垃圾产生量测算所需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如下

4-3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规划表

区域/类别

年份

家庭厨余垃圾运输车辆(辆)

餐厨垃圾运输车辆(辆)

有害垃圾运输车辆(辆)

可回收物运输车辆(辆)

其他垃圾运输车辆(辆)

秦都区

2022

7

9

1

22

37

2025

7

5

1

13

20

2035

20

10

2

31

38

渭城区

2022

3

6

1

9

15

2025

2

4

1

4

6

2035

6

7

1

9

11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2022

1

1

1

1

1

2025

1

1

1

1

2

2035

1

2

1

2

2

合计

中心城区)

2022

11

16

3

32

53

2025

10

10

3

18

28

2035

27

19

4

42

51

2.垃圾压缩转运站

新建规划近期,渭城区(渭阳管理单元新建1其他垃圾转运站,位置为文科二路西侧,转运规模为120吨/日;规划远期新增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秦都区(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单元)作为咸阳临空经济产业带的核心区和先行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规划近期新增转运站2座远期新增转运站3座秦都区渭滨管理单元)近期新增1转运站,位置为高科二,远期增加2座转运站为未来城市发展预留空间。

改造提升:规划部分垃圾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包括西华路转运站、文汇西路转运站(秦都)渭城西路转运站、双照转运站、文汇西路垃圾中转站(渭城增加绿化防护及隔离设施,做好设施封闭措施,防止垃圾遗撒及臭气控制,增加除臭系统。

转变用途:规划对现有未使用转运站进行用途转变,提高使用价值。规划将玉泉西路转运站转变现有用途,作为家庭厨余垃圾暂存点,为车载桶装的家庭厨余垃圾桶腾出存储空间。新阳光蔬菜批发市场垃圾转运站转变用途,作为蔬菜批发市场其他厨余垃圾暂存点规划光明路转运站、马泉转运站转变现有用途,作为环卫车辆停放场所,并恢复配置环卫工人休息室。规划渭滨办转运站转变现有用途,作为环卫工人中心并恢复配置环卫工人休息室

4-4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现状及规划对比表

序号

所属区

设计转运能力(吨/日)

实际转运量(吨/日)

设施状态(运行、在建、规划)

规划建议

规划需求

1

秦都区

马泉办转运站

80

已建成

转变用途,环卫车辆停车场

其他垃圾产生量预测,2022年秦都区404.2吨/日2025年488.73吨/日2035年610.41吨/日

2

西华路转运站

80

已建成

升级改造恢复垃圾转运功能,其他垃圾桶暂存点

3

渭滨办转运站

100

已建成

转变用途环卫工人洗理中心

4

玉泉西路转运站

100

已建成

转变用途家庭厨余垃圾暂存点

5

文汇西路转运站

60

60

已建成

升级改造

6

光明路转运站

80

已建成

转变用途,环卫车辆停车场

7

新阳光蔬菜批发市场垃圾转运站

30

30

已建成

转变用途其他厨余垃圾暂存点

8

双照转运站

40

30

已建成

升级改造

9

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

1000

在建

10

高科二路转运站

规划建设

新建

11

规划第一转运站

规划建设

新建

12

规划第二转运站

规划建设

新建

13

渭城区

渭城西路转运站

150

正在改造

升级改造

2022年渭城区189.16吨/日2025年219.52吨/日2035年227.80吨/日

14

文汇西路垃圾中转站

120

已建成

升级改造

15

古渡垃圾转运站

80

已建成,现为家庭厨余垃圾暂存点

16

迎宾大道转运站

80

已建成,现为环卫工人洗理中心

17

文科二路转运站

120

规划建设

新建

3.其他转运(暂存设施

有害垃圾依托现有有害垃圾分拣暂存点,规范暂存点的有害垃圾分拣操作与暂存提高分拣场地面积,分拣暂存点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消防、安全等方面要求。

可回收物规划新建咸阳市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结合该基地,可同步配置可回收物的分拣及大件生活垃圾的拆解工作。秦都区、渭城区各新增1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作为可回收物从小区运出后的分拣暂存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采用直运的方式进行,收集后直接运输餐厨垃圾处理厂;家庭厨余垃圾小区收集后,根据需要,可在现有未利用的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进行中转,当日运往分散或集中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其他垃圾现有在建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建设位置为七户窖村汉仓北路,建设规模为1000吨/日。综合考虑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转运覆盖范围规划近期及中期,新增4座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

4-5生活垃圾新增转运设施规划

区域/类别

年份

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厨余垃圾

(家庭)

其他垃圾

秦都区

2022

1

2

2025

3

2035

渭城区

2022

1

1

2025

2035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2022

2025

2035

合计中心城区

2022

2

2

4

2025

2035

注:家庭源厨余垃圾转运站主要是转变现有未使用垃圾转运站的用途进行改造

(四)分类处理重点任务

处理设施用地布局严格按照《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用地规划执行,做好与总体规划相关规划的衔接。

1.有害垃圾

根据预测,到2022年咸阳市中心城区全年有害垃圾转运处理能力需求为0.45/日,到2025年为0.55/日,到2035年为1.04/日。

规划期内,陕西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能够满足咸阳市中心城区有害垃圾处理需求。规划咸阳市中心城区产生的有害垃圾继续采用分拣暂存后运送至礼泉县陕西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处理。规划电池类、电子产品类、荧光灯管/温度计类可焚烧类分别运送至末端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2.可回收物

根据预测,到2022年咸阳市中心城区全年可回收物转运处理能力需求为224.85/日,到2025年为277.15/日,到2035年为401.55/日。

现有分拣中心作为过渡期使用,规划建设咸阳市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合理划定分区。秦都区、渭城区新建1座可回收物分拣与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建设规模分别为200吨/日100/日不断增加大件垃圾的可回收利用价值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现有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站点及体系建设管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

3.厨余垃圾

1)家庭厨余垃圾

根据预测,2025年咸阳市城区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将达到110.86/日2035年,咸阳市城区家庭厨余垃圾分出将达到223.08/日。现有3座分散型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不能满足未来处理需求,因此,规划新增集中式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座

规划2025年前,新增家庭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1座,规划一期处理规模为100吨/日,配增除臭系统及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2025年-2035年新增处理设施二期,处理规模为1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可现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协同建设,用处理过程中的相关设施

2)餐厨垃圾

根据预测,2025年咸阳市城区餐厨垃圾产生量为137.24/日2035年将达到189.37/日。现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已不能满足未来处理需求,因此,规划应依托现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新增餐厨垃圾处理线1条。

规划2025年前,新增餐厨垃圾处理线1处理规模为100吨/日,配增除臭系统及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

3)其他厨余垃圾

咸阳市城区其他厨余垃圾尚缺乏处理设施。规划扩大其他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规范处理方式,可与厨余垃圾协同处理或采取小型就地处理设施进行就地处理。

4.其他垃圾

根据预测,2025年咸阳市城区产生其他垃圾720.02/日,2035年,其他垃圾分出861.54/日。现有其他垃圾处理设施能够满足规划期内垃圾处理需求,规划期内不再新增其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存量垃圾治理规划:咸阳城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已经封场,规划近期,应规范有序开展填埋场封场治理。着重做好堆体边坡整形、渗滤液收集导排、堆体覆盖、植被恢复、填埋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封场填埋设施开展定期跟踪监测。鼓励采取库容腾退、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等措施推动封场整治。

垃圾应急处理机制由于现有填埋场已经封场,生活垃圾填埋容量不足,为应对其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临时故障,减少垃圾无处进行处理的风险,规划确定城市其他垃圾应急处理机制。咸阳市城区可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应急响应:

第一,规划在原封场治理的填埋场上部增设应急填埋处理设施1,设计容量建议为100吨/日;

第二咸阳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与城区临近的秦汉新城北控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互为应急处理设施机制,出现设施故障、群体性阻拦等事件,互相保障

第三,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1000吨/日)采取生活垃圾压缩暂存方式,采取应急措施无害化临时堆放不能及时运往焚烧发电厂的生活垃圾。


4-6咸阳市生活垃圾新增处理设施规划

区域/类别

年份

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

家庭厨余垃圾

餐厨垃圾

处理能力需求

新增处理能力

规划处理设施(座)

处理能力需求

新增处理能力

规划处理设施(座)

处理能力需求

新增处理能力

规划处理设施(座)

处理能力需求

新增处理能力

规划处理设施(座)

处理能力需求

新增处理能力

规划处理设施(座)

秦都区

2022

0.30

150.94

200

1

48.30

63.61

404.20

2025

0.38

188.12

75.25

83.39

488.73

2035

0.74

284.50

158.06

112.40

640.41

渭城区

2022

0.14

70.64

100

1

22.60

39.17

189.16

2025

0.17

84.50

33.80

51.63

219.52

2035

0.28

106.17

58.99

72.66

227.80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2022

0.01

3.28

1.05

1.56

8.78

2025

0.01

4.53

1.81

2.21

11.78

2035

0.03

10.87

6.04

4.32

23.32

合计中心城区

2022

0.45

224.85

300

2

71.95

100

1

104.34

602.15

2025

0.55

277.15

1110.86

137.24

100

1

720.02

100

1

2035

1.04

401.55

223.08

100

1

189.37

861.54

注:表中处理能力需求及新增处理能力单位均为吨/日。



第十三条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引导

本次规划范围以咸阳市中心城区为主,马庄街道、双照街道包含农村地区。马庄街道辖1个社区,17个行政村,双照街道辖2个社区,32个行政村。村庄名单见下表:

4-10 马庄街道、双照街道村庄名单

街道

村庄名称

马庄街道

押大村、押小村、贾村、三合村、直堡村、七结村、宜渡村、西界村、天阁村、师村、南吴村、东界村、林孟村、南寨村、将相村、小雅村、正洪村

双照街道

府南村、府北村、庞东村、庞北村、庞西村、庞南村、双照村、肖何庙村、毛村、大魏村、前张村、后尹村、肖渡村、龙南村、龙北村、东城村、李都村、上帝王村、下帝王村、互助村、小寨村、夏家寨村、陈村、雷家村、张安村、苏家村、白良寨村、白良村、崔张村、赵白村

规划马庄街道、双照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均采取县处理模式马庄街道、双照街道村庄作为城镇周边的村庄,应以基础设施共享为原则,采用“户分类、村收集、片区转运、县(市)处理”的模式

其他垃圾收集转运后,协调咸阳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理有害垃圾经暂存点暂存后运送至礼泉县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厨余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应就地资源化处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并运送至咸阳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可回收物处理采用村内收集,街道收运至再生资源收集进入再生资源体系。


第五章 生活垃圾分类单元管理规划

第十四条 分类管理单元的划分

依据现状各区及各街道管理范围、人口分布与小区数量结合本次规划中确定的分类转运与处理模式以及相关设施规划,将咸阳中心城区内部划分为11个管理单元,包括马泉管理单元、渭滨管理单元、古渡管理单元、陈杨管理单元、渭西管理单元、吴家堡管理单元、文汇管理单元、渭阳管理单元、双照管理单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单元、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5-1 各管理单元基本情况

管理单元

类别

小区数量(个)

备注

马泉管理单元

马泉街道

19


渭滨管理单元

渭滨街道

54


古渡管理单元

古渡街道

132


陈杨管理单元

陈杨寨街道

63


渭西管理单元

人民路街道

49


西兰路街道

83


渭阳西路街道

114


小计

246


吴家堡管理单元

吴家堡街道

58


文汇管理单元

新兴街道

60


文汇街道

34


中山街道

45


小计

139


渭阳管理单元

渭阳街道

84


双照管理单元

双照街道(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单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照街道部分+马庄街道部分)

2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管理单元

1


第十五条 分类管理单元管理原则

管理单元控制主要是对管理单元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转运与处理设施提出管理要求,根据规划控制需求,管理单元的管理内容包括刚性管理和弹性管理部分。

(一)刚性管理内容

刚性管理内容包括垃圾转运与处理设施的布局,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不允许随意变动其位置,但规模与主要功能可进行提升与优化。

1.垃圾压缩转运设施

咸阳市中心城区现有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13座,均具备压缩功能,设计转运规模30-1000吨不等,已建成转运站总设计转运能力880吨/日。规划近期于渭城区新建1其他垃圾转运站,位置为文科二路与三附近,转运规模为120吨/日;远期于渭城区新建1其他垃圾转运站,位置联盟一路西侧。规划近期于咸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2座其他垃圾转运站,远期新建3其他垃圾转运站。规划近期于渭滨管理单元新建1座其他垃圾转运站,远期新建2座其他垃圾转运站规划期内,咸阳市中心城区产生的有害垃圾主要在分拣中心分拣暂存。此外,在现有分拣中心的基础上,新建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在秦都区和渭城区各新建1处可回收物分拣与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以上设施共计28个,其中,马泉管理单元布局5个,包含3个转运站、1个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1个秦都区可回收物分拣与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古渡管理单元布局1个转运站;渭滨管理单元布局5个,包含4个转运站、1个有害垃圾分拣暂存中心;吴家堡管理单元布局2个转运站;陈杨管理单元布局2个转运站;双照管理单元布局2个,包含1个转运站、1个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单元布局5个转运站;渭阳管理单元布局4个,包含3个转运站、1个渭城区可回收物分拣与大件垃圾拆分中心;文汇管理单元布局2个转运站。其它管理单元,结合生活垃圾转运的实际路线,将生活垃圾就近运送至转运站进行转运。

5-2  咸阳市中心城区各管理单元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一览表

序号

所属区

所属单元

设计转运能力(吨/日)

实际转运量(吨/日)

规划建议

备注

1

秦都区

马泉管理单元

马泉办转运站

80

转变用途


2

西华路转运站

80

升级改造


3

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

1000

在建

4

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

300

规划

5

秦都区可回收物分拣与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200

规划

6

古渡管理单元

玉泉西路转运站

100

转变用途


7

渭滨管理单元

渭滨办转运站

100

转变用途


8

有害垃圾分拣暂存中心

1.4

升级改造


9

高科二路转运站

规划近期

10

规划转运站

规划远期

11

规划转运站

规划远期

12

吴家堡管理单元

渭城西路转运站

150

升级改造


13

文汇西路垃圾中转站

120

升级改造


14

陈杨管理单元

光明路转运站

80

转变用途


15

新阳光蔬菜批发市场垃圾转运站

30

30

升级改造


16

双照管理单元

双照转运站

40

30

升级改造


17

咸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分拣中心


1000



18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单元

规划第一转运站

规划近期

19

规划第二转运站

规划近期

20

规划转运站

规划远期

21

规划转运站

规划远期

22

规划转运站

规划远期

23

渭城区

渭阳管理单元

文科二路转运站

120


规划

24

迎宾大道转运站

80

现为环卫工人洗理中心


25

规划转运站

规划远期

26

渭城区可回收物分拣与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100

规划

27

文汇管理单元

古渡垃圾转运站

80


28

文汇西路转运站

60

60

升级改造


2.垃圾处理设施

有害垃圾:规划期内保留升级咸阳市中心城区现状有害垃圾经分拣中心,紧急状态下可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收集企业进行分拣暂存。

可回收物:保留现有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分拣中心,建设1座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规划于秦都区、渭城区分别新建1座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基地可结合学校、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等建设,合理划定分区。此外,在秦都区和渭城区分别新建1处可回收物分拣与大件垃圾拆分中心,秦都区处理规模为200/日,渭城区处理规模为100/日。

厨余垃圾:在现有3座分散型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基础上,规划新增集中式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座。规划应依托现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咸阳市城区餐厨垃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新增餐厨垃圾处理线1条。

其他垃圾:中心城区目前共有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封场)1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礼泉县)规划近期应新增应急填埋处理设施一座,设计容量建议为100吨/日,新增应急填埋处理设施可位于原封场治理的填埋场上部

以上各类设施共15处(含封场治理的填埋场),其中1处位于礼泉县,14处位于城区。城区各类处理设施中,马泉管理单元布局7处,渭滨管理单元布局2处,吴家堡管理单元布局1处,陈杨管理单元布局1处,文汇管理单元布局2处,渭阳单元布局1处。其它管理单元,结合实际情况与管理情况,运送至相关处理设施处进行处理。

5-3  咸阳市中心城区各管理单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览表

序号

所属区

所属单元

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实际处理量(吨/日)

备注

1

秦都区

马泉管理单元

中心城区应急填埋处理设施

100

规划

2

咸阳市城区垃圾填埋场

200万m³


封场治理

3

咸阳市城区餐厨垃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

100

90-100

规划新增1条100吨/日线路

4

马泉厨余垃圾分散处理中心

10


5

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

300

规划

6

秦都区可回收物分拣与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200

规划

7

集中式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200

规划

分为两期

8

渭滨管理单元

渭滨厨余垃圾分散处理中心

10


9

有害垃圾分拣暂存中心

1.4


10

吴家堡管理单元

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分拣中心

1000


11

陈杨管理单元

秦都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规划

12

渭城区

文汇管理单元

渭城区厨余垃圾分散处理中心

10


13

渭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

规划

14

渭阳管理单元

渭城区可回收物分拣与大件垃圾拆分中心

100

规划

(二)弹性管理内容

弹性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投放与收集设施、转运车辆配置以及相关人员的配置等。

规划期内,四分类生活垃圾投放桶的数量可根据实际折损率进行调整督导员配置方面,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生活习惯逐渐形成后,有序减少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配置人数。大件生活垃圾收集点方面,随着居民小区数量的增加,同步增配大件生活垃圾收集点,其位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转运车辆的数量可根据折损情况适度增加。

第十六条 分类管理单元规划

各单元的规划重点主要集中于收集和投放环节。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环节的主要任务主要集中于督导员的配置、分类垃圾桶的设置、大件生活垃圾收集点配置以及宣教基地的建设,各管理单元统筹管理。督导员配置方面,督导员配置责任落实到管理单元及街道办事处,规划按照小区数量及规模进行配置,其中,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督导员数量在有物业管理小区的基础上加倍配置。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生活习惯逐渐形成后,有序减少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配置人数。大件生活垃圾收集点方面,要求每个小区至少配置1处大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宣传教育基地方面,依据《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要求建设市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规划建设市级宣传教育基地1座,秦都区、渭城区各1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基地结合学校、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等进行建设,同时,在每个小区内配置小区级宣传教育基地。

5-4  咸阳市中心城区各管理单元投放任务一览表

编号

名称

管理单元

街办名称

规划年份

督导员(人)

宣传教育基地(座)

分类垃圾桶设置数量(个)

分捡(个)

分类亭摄像头(个)

大件垃圾收集点(个)

小区级

区级

2035

13722

495

495

1

秦都区

渭西管理单元

人民路街道

2022

100

49

2,含市级1,2022年建成

1295

95

95

49

2025

389

10

10

2035

778

29

29

西兰路街道

2022

152

83

1961

137

137

83

2025

590

14

14

2035

1180

42

42

渭阳西路街道

2022

216

114

2793

201

201

114

2025

840

20

20

2035

1679

61

61

吴家堡管理单元

吴家堡街道

2022

109

58

1395

87

87

58

2025

421

9

9

2035

841

27

27

古渡管理单元

古渡街道

2022

238

132

3083

227

227

132

2025

928

23

23

2035

1854

69

69

陈杨管理单元

陈杨寨街道

2022

208

63

2701

205

205

63

2025

813

21

21

2035

1625

62

62

马泉管理单元

马泉街道

2022

69

19

896

68

68

19

2025

271

7

7

2035

540

21

21

渭滨管理单元

渭滨街道

2022

123

54

1594

118

118

54

2025

480

12

12

2035

960

36

36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单元

双照街道部分+马庄街道部分

2022

17

2

143

11

11

2

2025

43

4

4

2035

86

7

7

双照管理单元

双照街道(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

2022

2025

2035

2

渭城区

渭阳管理单元

渭阳街道

2022

219

88

1座,2022年建成

2805

198

198

88

2025

843

20

20

2035

1687

60

60

文汇管理单元

中山街街道

2022

70

45

898

64

64

45

2025

271

7

7

2035

542

20

20

新兴路街道

2022

113

60

1447

102

102

60

2025

436

10

10

2035

872

31

31

文汇路街道

2022

135

34

1659

87

87

34

2025

500

9

9

2035

1000

27

27

3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高新区兴平市辖区单元

2022

10

1

130

10

10

1

2025

39

1

1

2035

78

3

3

4

合计(中心城区)



2022

1779

802

3(含市级

22800

1610

1610

802

2025

6864

167

167

2035

13722

495

495

第十七条 省级示范区特色模式建设

(一)收运处理市场化模式

目前已初步形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的现状基础。

1.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收运按照一办一司的原则,由各街道办清运公司负责收集,密闭运输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其他垃圾运输车辆统一张贴车辆运输标识,明确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全部安装GPS北斗定位,并与市、区数据联网,实行全程监管,杜绝在运输途中出现滴、漏、洒、冒和密闭不严等现象。

2.可回收物、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全市一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收运处理。在居民小区垃圾分类亭内公示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运电话,有害垃圾5公斤以上或可回收物达到清运数量,由咸阳智享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将有害垃圾运输至贮存场所进行暂存及无害化处理,将可回收物运输至二次分拣场所进行资源化利用。

3.厨余垃圾(家庭源)

按照小区分类、两级清运、集中处理的思路,各街办、社区负责指导小区物业做好厨余垃圾分类工作;街办垃圾清运公司负责将各小区厨余垃圾拉运至各街办厨余垃圾暂存点暂存;区执法局负责将各街办厨余垃圾由暂存点拉运至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处理。由各小区物业负责,指导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特别是厨余垃圾分类工作;由各街办负责,协调垃圾清运公司完成密闭式厨余垃圾清运车辆、转运桶和清洗设备购置挂牌等工作,建成厨余垃圾暂存点;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两个厨余垃圾的处理中心的选址、建设、设备安装、车辆购买以及试运行工作

4.餐厨垃圾

由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全区餐饮门店产生餐厨垃圾进行收运处理。

(二)基层治理“源头”模式

树形组织,形成“区+单元+街道+社区+小区”五级治理模式。成立以区长为区级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管理单元与街道办事处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社区主任为辖区物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小区物业为垃圾分类工作主要责任人的工作架构,通过树形分散方式扎实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人员专班,强有力地推动全区垃圾分类工作。

刚柔并济,创新“红黑榜”监督方式。分层级建设管理单元、街道、社区、小区垃圾分类“红黑榜”,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亭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和语音提示系统,24小时实时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管理部门通过手机APP实时监督分类质量,形成垃圾分类成效榜单,对不分类或分类质量不高的小区、居民针对性的开展执法处罚。分类亭配置语音提示系统,提示居民垃圾分类常识、分类投放时间等,更加人性化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多方参与,全环节提升,提高垃圾分出质量。将居民家庭分出的厨余垃圾经过处理后形成有机土,返还奖励居民,形成良性循环。结合各个小区需求,分类规范设置居民小区分类垃圾亭及大件垃圾暂存点,并对因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大件垃圾收集点的小区在公共区域树立明显的标识,公布回收电话。组建“三员一志”队伍,配齐配强用好分类指导员、分拣员、督导员、志愿者,加强居民源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监督,提升分类质量。

(三)全面分类宣传教育模式

咸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已通过“大手拉小手”模式取得一定成果。持续推进以“大手拉小手”为模式的宣传教育方式,学校将垃圾分类纳入教学内容,教学有教学计划、课时安排、教案、持续开发并推广校本教材。中小学开设垃圾分类专项课程,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动员,全员参与;进行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水平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按要求建设分类亭,教室、办公室、餐厅等设置分类垃圾桶;加强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引导员、监督员队伍建设,落实和监督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师生投放行为,师生校园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不断提高。幼儿园将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纳入幼儿基本行为规范教育内容。通过橱窗展板、黑板报、LED屏等宣传手段,营造深厚的垃圾分类氛围,引导广大师生共同参与校园垃圾分类。同时结合各类校园活动,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和分类方法教育引导活动,促进学生养成分类好习惯。


第六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第十八条 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投资估算

规划主要对规划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与收集环节,有害垃圾运输与暂存、厨余垃圾的运输与处理、其他垃圾的转运与处理,以及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分中心、宣教基地建设等进行投资规模估算。估算参数主要参照国内同类工程经济技术指标及国内其他城市相关的经验数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相应调整。

估算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共需投资4.56亿元。其中,2022年共需投资21815.8万元,2023-2025年共需投资11070.1万元,2026-2035年共需投资12722.6万元。各环节投资规模汇总见表6-1。

6-1  中心城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投资估算表(万元)

行政区

年份

投放与收集

厨余垃圾转运与处理

有害垃圾转运与处理

可回收物转运与处理

其他垃圾转运与处理

总计

秦都区

2022

9754.75

3140

30

1880

1916

16720.75

2025

322.75

5480

30

520

3600

9952.75

2035

724.95

3700

60

1240

4400

10124.95

渭城区

2022

1154.05

360

30

1360

1974

4878.05

2025

134.7

240

30

160

300

864.7

2035

3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