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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咸阳市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9-05 1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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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00MB2903780B/2022-00056 主题分类 卫生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2-09-05 15:50:00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咸阳市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卫发〔2022〕79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为贯彻落实《健康咸阳行动(2020-2030年)》,进一步完善全市健康素养监测工作体系,全面开展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根据《陕西省2022年市县区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咸阳市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卫办促进函[2022]144号)要求, 扎实开展全市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健康素养监测体系,获得市级及各县市区居民素养水平监测数据,根据《陕西省2022年市县区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了解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变化趋势;

(二) 分析我市居民健康素养影响因素,确定优先工作领域;

(三)提升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评价卫生健康政策与工作效果。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

15~69岁城乡常住居民。不包括在学校、医院、养老院、军事基地等地点集体居住的居民。

常住人口是指过去12个月内在当地居住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的居民,不考虑是否具有当地户籍。

(二)监测范围

全市13个县市区。

(三)监测原则

1.市级监测点总数共计13个(见附件2)。

2.2022年各县市区在市级监测点基础上扩大样本量监测,应结合实际,经当地统计部门同意后依法开展监测数据收集。

3.市、县(市、区)两级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由市、各县市区卫健部门统筹组织开展。市级样本分配至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在市级监测点的基础上扩增样本,各级分别收集监测问卷,取得本地区代表性样本。

4.抽样采用PPS法、简单随机法和KISH表法相结合进行,确保抽样可行性及经济有效性。

5.考虑健康素养水平在家庭户中的聚集性,1个家庭户只调查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

(四)抽样方法

1.样本量及样本抽取

①市级监测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每个监测区(县)抽取2个街道(乡镇),每个街道(乡镇)抽取2个居委会(村),每个居委会(村)抽取1个片区(约750个家庭户),每个片区抽取70个家庭户,每户抽取1名15-69岁常住人口作为调查对象,每个片区内完成55份调查为止。每个监测区(县)预计调查220人,全市共调查2860人。

②县市区级样本抽取方法与市级相同,样本量计算参照《陕西省2022年市县区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实施方案》执行,也可根据以往各县市区监测经验,参照《咸阳市各县市区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样本分配表》(附件1)要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县市区级监测样本量。

2.样本分配

各县市区县级样本分配应综合考虑所辖乡镇(街道)数量、调查时间、人财物等因素,可按照乡镇(街道)人口比例分配县级样本,或者将县级样本量平均分配到乡镇(街道),一般情况下以村(社区)为单位,每个村调查的人数以50-80人为宜。

在此基础上,尽可能使样本相对分散,以保证样本具有更好的代表性,建议各县市区平均分配样本量。

3.抽样步骤

第一阶段抽样:采用PPS法抽取监测乡镇/街道,人口规模信息采用家庭户总数。

第二阶段抽样:在每个样本乡镇(街道)内采用PPS法抽取村(社区)。

第三阶段抽样:在每个样本村(社区)内,采用随机数字法抽取家庭户。

第四阶段抽样:每个样本家庭户采用KISH表法,抽取15~69岁常住人口1人进行调查。

抽取村(社区)过程中,对于规模较小或较大的村(社区),仍需要进行合并或划分片区,具体方法与全国及省级健康素养监测相同。如村(社区)家庭户数少于500户,抽取前应与相邻的村(社区)进行合并至500户以上,形成新的抽样单位;如果村(社区)户数规模较大,抽取村/社区之后,可进一步划分片区,以简单随机法抽取1个片区(约750个家庭户)开展调查。

(五)监测内容

监测对象的健康素养水平,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3个方面。

(六)现场调查

使用当年公布的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问卷,采用入户调查方式,鼓励调查对象自填完成调查,如调查对象不能独立完成,则采用面对面询问方式调查。

各监测点成立现场调查工作组,确定负责人、协调员、调查员、质控员及数据管理员,明确工作职责。入户调查前统一培训调查员,准备调查所需用品,打印调查对象名单。现场调查完成后,按照要求将相关数据资料提交至市疾控中心健教科。

三、组织实施

(一)市级:市卫健委组织领导全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指导市疾控中心制定市级监测工作方案、成立监测工作小组。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负责市级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并为县级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完成监测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户抽样,监测数据收集、审核,完成监测数据分析,形成市级监测报告。

2022年8月初:制定下发市级监测方案、抽取监测点,筹备市级培训。

2022年8月底前:完成市级培训,列表、家庭户抽取,监测软件上线测试。

2022年9月: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现场入户调查。

2022年10月:各县市区整理现场调查原始资料及电子表格,经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盖章后,于10月15日前提交至市疾控中心健教科;市级完成13个监测点问卷质控复核工作。

2022年11月:数据清理、分析,撰写市级居民素养监测报告。

(二)县级: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市区健康素养监测组织工作,要成立监测工作小组,组织本县市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及相关单位制定监测工作方案,开展调查员培训。协调人力物力,组织本辖区相关单位开展现场调查、质量控制,审核监测数据。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完成本级监测调查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户抽样,数据收集、复核、完成监测数据分析。各县市区于10月25日前向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提交总结报告与居民素养监测结果报告。

四、质量控制

(一)调查前质量控制。

监测要严格遵循指定的样本估算方法、抽样方法完成逐级抽样,直至抽取调查对象。监测点工作人员要统一培训,使用统一监测方案和操作手册。

(二)调查阶段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充分取得当地有关机构、调查对象的配合。使用统一的调查工具。原则上由调查对象根据自己的理解作答,调查员不做任何解释。调查对象如不能独立完成调查问卷者,则由调查员来询问,根据调查对象的回答情况,调查员帮助填选选项。调查员不能使用诱导性或暗示性语言。调查员要当场核对调查情况并填写完成记录。

2.各县市区要做好调查后复核工作。省级将在每个市随机抽取1个监测点进行复核,市级将由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对本市所有监测点进行复核。复核方法为:每县市区抽取15份调查问卷,采用《复核调查表》以现场复核或电话复核的方式进行复核调查。监测点不合格问卷比例超过3份,则视为该监测点现场调查工作不合格,必须重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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