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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将被禁止使用

时间: 2023-10-3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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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00MB2966028A/2023-00505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10-30 10:00:00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每次去菜市场买肉,顶上红光搭配冷白光,看着肉是挺新鲜的,但是买回家却发现颜色似乎变了样。”家住中华世纪城的张阿姨说。“我现在买肉,都要拿起来在正常灯光下分辨颜色、仔细挑选。”不少消费者表示。

近年来各大商超、生鲜市场使用“生鲜灯”给食品“美颜”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有的商家还分别对肉类、海鲜、果蔬等使用不同颜色的“生鲜灯”。在偏红“生鲜灯”的照射下,即使肉不是很新鲜了也会显得色泽红润,偏白色的灯光会显得水果鲜艳诱人,偏绿色的灯光则会显得蔬菜更新鲜等等。 

12月1日起,国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对这类“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生鲜灯’会影响消费者的判断,为挑选购买增加了难度,禁用‘生鲜灯’,让食品安全多了一份保障,既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必要的制度堵漏,同时也在倒逼商家诚信经营”,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介绍说。

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认识到“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逐步摒弃这种商品“美颜神器”。在新办法实施后,将加强监管执法,严格禁止使用“生鲜灯”,还原食用农产品真本色,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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