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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旭晖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 2026-04-02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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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0160135516/2026-00111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文号 咸政任字〔2026〕21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6-04-02 15:35:00 有效性
主题词

咸政任字〔2026〕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王旭晖等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现予以正式任命:

王旭晖同志为咸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高卫兵同志为咸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武志国同志为咸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以上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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