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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09-04-08 00:00:00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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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和各县市区、各部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总结报告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一、全市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市委、市政府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积极实施,有序推进。2007年底,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监察局、信息办、保密局、法制办、财政局、档案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办,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业务部门或科室组成的工作机构。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随后,各县市区、各部门都先后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迅速启动。

      200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特点是:突出群众关注问题,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对于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只要不属于保密范畴,都坚持一律公开。一是各市县区政府,突出公开事权、财权、人权。包括公开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开财政预决算、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公开干部任免奖惩、机关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等情况。二是各职能部门,坚持做到“三公开”。即公开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职权;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结时限和办理结果。三是各乡镇政府,突出公开热点和难点问题。“热点”就是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扶贫救灾等情况进行公开;“难点”就是将乡镇财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公开,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充分动员部署,扎实梳理信息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确定了市级首批公开信息的75个市直部门和单位。明确了梳理信息、编制指南、公开目录三个阶段的完成时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政府,75个市直部门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进行了督查和指导,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按照《条例》要求,我市将信息梳理划分为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个类别。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的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政府部门职能和业务事项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针对企业和市民关注度高的相关内容,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有关内容的紧急通知》,对2000多条具体办事项目进行了收集,加大了信息梳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制定了《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概要》,对全市编制《指南》和《目录》提出了统一的规范和要求。在此基础上,采取网上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根据有关意见对《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做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同时严格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指南和目录进行审核把关,督促县市区和部门根据自身职能编制指南、目录,使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指南、目录既有机构、职能等方面的基础信息,也包括部门工作的政策法规及业务事项等,从而达到指南和目录编制较为全面、格式较为规范。经过上述努力,全市各县市区政府,75个市直部门和单位于5月1日前全面完成了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并按时限要求正式上网公开。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指导所属委、办、局、街道、乡镇开展工作;市级机关明确了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它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为了贯彻实施《条例》,各公开义务人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组织起草了《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暂行办法》和《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咸阳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如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细化各口业务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政府信息应当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流程。市人行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务公开预审制度》等项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对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制定了《信息公开送审单》,由相关领导严格审阅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市公安局制定了《警务公开实施办法》、《公安业务事项描述表》,对公开的业务事项分门别类予以详细说明。市教育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等制度。有些公开义务人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各公开义务人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子网站、电子大屏幕、信息公开专栏、广播、电视、报刊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首先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市政府明确要求2008年加快推进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建成完整的市县乡三级政府网站体系。2008年有12个县区已经实施了网站升级改版,建设了政府网站群;全市共建成市县级政务网站85家。省信息产业厅、中国互联网络中心将我市确定为全省乡乡有网站工程建设试点市。全市182个乡镇全部建成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突破口,以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为基本功能,对网站重新进行了改版,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等应用系统,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完善了“市长信箱”、 “公民访谈”、 “在线访谈”、 “投诉咨询”、 “网上调查”、 “网上意见征集”、 “网上评议”等互动栏目功能,开发了场景式服务,网站发布的信息更加及时丰富,功能实用性大大增强,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影响作用日趋扩大。市政府门户网站在2008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由2007年在全国地市级政府网站排名141位上升到第65名,位列西北地区和全省第2名,跃升全国地市级政府网站百强。

      各县市区、各部门对照国家和省上网站测评指标,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便民服务、信息公开等功能,及时更新和不断丰富网上内容,使各级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各公开义务人根据本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如市公安局、统计局等单位从方便公众出发,注重利用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信息;市财政局、环保局等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布政府信息;市教育局在《咸阳日报-教育周刊》、咸阳教育电视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方便公众及时了解、获取信息;市档案局(档案馆)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

      目前,75个市直部门和单位主动公开了包括单位职能、公开指南、领导介绍、内设机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人事公开、财务公开和业务事项等10个项目共计12604条政府信息。与此同时,县市区政府网站也公开了县市区公开指南和目录,开通了依申请公开信息栏目。

      (四)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

      全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咸阳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机关公文信息公开审核标准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的通知》,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界定作了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全市各级各部门都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做到了重大信息不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市上成立督查组,逐单位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于工作落后的,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检查结果以信息公开工作简报形式在全市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进行了表扬,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督促,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公开义务人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08年,全市各公开义务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56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6261条,占13.9%;规划计划类信息1070条,占 0.9 %;业务类信息11702条,占10%;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85690条,占73.5%。

  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0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 4625条,占 36.7%;规划计划类信息 315条,占2.5 %;业务类信息3440条,占27.3%;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2382条,占18.9%。 

      市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20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7856条,占12%;规划计划类信息350条,占0.6 %;业务类信息4230条,占6 %;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50768条,占80%。 

      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5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780条,占 9 %;规划计划类信息405条,占 0.1 %;业务类信息4032条,占9.9 %;机构设置类和其它类信息32540条,占 79.8 %。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08年,各公开义务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等方面内容。

      1.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

      及时公开了国家、省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市政府规章,各级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公开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

      2.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进程及其处理情况;公开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公开了自然灾害社会救助标准。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情况通报。公开了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招生考试工作情况等;公开了道路交通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标准;公开了劳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教育)、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生育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司法救助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工程的招标信息、招投标流程、中标结果;公开了财政资金拨付公告,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的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公开了政府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管理职能、业务范围,主要领导人工作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情况,公开了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公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 

      5.重大决策草案 

      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草案,充分听取了公众意见。

      (三)公开形式 

      1. 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中国咸阳”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各公开义务人提供了链接标识和信息加载模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市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务事记、 领导讲话、政府文件、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实事项目、对外交往、应急管理、政府建设、财政公开、统计数据、人事信息、政务大厅、政府公报、招投标信息等栏目。

      县市区政府机关在各自子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市级机关普遍开设了网上办事栏目和其他适合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特色栏目,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咨询。

      2.公共查阅点 

      指定市档案馆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市级各机关设立了公众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县市区档案馆也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本地区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政府公报 

      通过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市政府规章、政府机关的主要领导讲话、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政府文件目录、机构设置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政府公报每两月一期,免费发放到乡镇,每期发放量达两千份。

      4.新闻发布会 

      各公开义务人更加注重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全年举行了4场新闻发布会,就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及刑事案件等社会关注高的问题向社会发布信息。

      5. 信息公开专栏

  各公开义务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等,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政府机关按照《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市政府机关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87个,其中,市级机关设置受理点73个,县市区政府设置受理点14个。 

      (一)申请情况 

      全市各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6件,其中市级机关收到65件,县市区政府收到401件。

      在市级机关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市物价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物价收费、工资福利、公务员管理、治安和户政管理、交通管理、工商年检、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县市区政府机关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兴平市、乾县、礼泉县、三原县、武功县,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工资福利以及教育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各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60000多件。内容主要涉及公务员招录、养老保险、工资补贴、物价收费、民政事务、住房公积金、户政管理、交通管理、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08年共收到 6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69件。 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64件,占93%;“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未能提供相关信息的5件,占7%。 5件未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中,“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40%;“非本部门掌握”的2件,占40%;“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20%;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0件;因其它原因未提供信息的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市各政府机关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少数公开义务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十分熟悉,处理程序不够规范,个别公开义务人至今仍未确定专门机构,人员不落实或不稳定; 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完善县市区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城市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充分发挥广电网络和报刊等媒体作用,利用手机、数字电视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广大群众获取,提高政府信息的利用率。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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