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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14-03-21 00:00:00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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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2013年咸阳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成本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咸阳”门户网站(www.xiany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咸阳市乐育北路3号,咸阳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四楼公开科,邮编:712000,电话:029-33210688转8013)。

  一、概述

  2013年,我市紧紧围绕《条例》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74号)文件精神,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丰富公开载体,突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特别是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组织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惠进才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也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相应机构人员,明确分管领导,指定负责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全市形成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主抓、有专人负责、有检查通报的工作格局。全年先后两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工作,培训相关人员200多人次。

  (二)加强网站建设。一是对“中国咸阳”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新版网站力求在设计理念实现大的创新,从群众和社会的需要入手,突出公开、服务、互动三大功能,信息内容、公开方式、服务功能、新技术应用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提升,特别是针对教育、医疗、住房、社保、出行、办证、环保、水电气暖等涉及群众利益而且社会关注度高的服务事项,采用人性化图形引导方式,极大地提高了网站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栏目,增加信息索引功能。栏目涵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素,包括领导信息、公开规定、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部门公开目录、公开年报、政府公报、依申请公开等。特别突出了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栏目,包括财政信息、行政收费、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及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息信用公开共享专栏。信息索引功能能够快速、便捷查找信息,提高效率、便民利民。三是及时增加专题栏目。2013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网站社会专题栏目增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市委六届五次会议精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2013年两会专题、中国文化遗产日等12个新栏目,及时公布各项活动。

  (三)加强制度建设。为了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南和目录,将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列入公开内容。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加强管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人员,采取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三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坚持先审批后公开的原则。各县市区各部门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经过严格审批才予以公开,坚持由文稿制作人确定公开属性,相关责任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的三级审核程序。四是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不含涉密和敏感信息,不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突出重点工作。根据中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据行政审批改革的有关规定,对全市有关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审核和精简,下发了《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告》(咸政发〔2013〕9号),取消变更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重点推进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对保留的41个行政部门171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公布,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二是加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下发了《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咸财预算〔2013〕42号),按照文件要求,全市108个部门和13个县市区的财政预算和三公预算经费已在“中国咸阳”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栏目公开,公开率为100%。三是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74号),我市以教育为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已有序推动。截至目前,在门户网站已经公开了供热、公交、医院、卫生、民政、人社、质监等14类75家企事业单位信息。四是对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招投标信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行政价格和收费,我们在”中国咸阳”门户网站上设置了专门栏目,这些栏目信息都有专人维护,信息发布规范、准确、更新及时。

  (五)丰富公开载体。我市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栏、电视、调频广播、报纸、LED显示屏等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开放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各县市区、各部门把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设置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信息。窗口单位能结合自己工作性质和特点,将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制成固定的专栏上墙公诸于众,在服务大厅合理划分资料取阅区、咨询服务区、自动服务区,公开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一些部门利用宣传日活动,积极制作展板,印发宣传资料,向社会广为发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有部门在咸阳电视台、《咸阳日报》、《今日咸阳》等媒体上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题栏目,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的县区通过调频广播、在繁华地段设立大屏幕向群众公布便民利民信息,在乡镇及村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等方式,让群众随时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新媒体的互动功能成为深受大众喜爱的信息公开手段,我们在中国咸阳门户网站上开通了“咸阳发布”政务微博。现在,政务微博已经延伸到县区、部门,个别县区还开通微信。

  (六)注重监督考核。为了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我市每年都定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年终统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减分序列。2013年,我市抽调专人,分两个组,集中两周时间,采取听汇报、查资料、上网监测、反馈意见等形式,对全市13个县市区、58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市各级政府和市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79条。其中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08条,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71条。

  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58条,市民通过“中国咸阳”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全年编制《咸阳市人民政府公报》六期,发至乡镇一级人民政府。

  举行市级专题新闻发布会16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市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8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113件,政府工作部门收到35件,均按规定办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2013年,我市各级各部门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个别单位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与《条例》的要求有差距,一些单位对单位工作动态、会议类信息公开较多,而对群众相对关心的热点信息、业务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政策解读公开比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不够。一些县市区和市级单位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栏目的准确性,政府信息制作的质量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要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个别单位网站上的信息更新不及时;四是个别承担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单位对公开政府信息不主动、不积极,行动不快,措施不力,没有严格按照重点工作要求细化、分类相关信息。

  针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注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和依申请公开回复规范性上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新途径公开政府信息。三是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要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老百姓普通关心的教育、医疗、供电、供水等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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